来源:联合早报
【总裁抽脂送命案】 验尸官同意麻醉药可能导致死亡 家属提民事起诉索偿百余万
日期:2012-01-05
侯启祥 报道
验尸官指出,六名专家证人对死因的看法不太相同,但他接受政府专家证人麻醉与疼痛管理顾问梅华强医生的看法。梅华强医生的意见客观,死者最有可能在深度麻醉状态中窒息身亡。单是肠被刺破,不太可能造成死亡。
轰动一时的总裁抽脂死亡案,验尸官认为总裁被注入的麻醉药剂量可能很高,导致他进入深度麻醉状态,以致无法自行控制气道,气道阻塞而窒息身亡。
验尸官认为操刀医生黄明汉(35岁)疏忽刺破死者王鸿治(44岁)的肠,并指手术进行时和手术完成后监察病人的工作做得不够。
王鸿治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总裁,他在2009年12月30日在Reves诊所接受超声波抽脂手术后死亡。负责手术的黄明汉是个家庭医生。
验尸庭去年10月17日开庭研讯,经过长达三周的研讯,听取17名证人,包括六名专家证人、黄明汉及监察医生朱秀春(48岁)的供证,昨天作出结论。
验尸官杨启英认为黄明汉及朱秀春的证词不可靠,指那是他们“事后说法”。
此外,他指另一名主要证人助理护士洪洁盈(23岁)庭上供证不坦诚。
验尸官指出,洪洁盈在回答一些简单问题时,停顿很久,还不时声称不记得,这让他觉得她不坦诚。
他说,朱秀春在庭上表现则让他觉得她没有信心,不肯定如何监察麻醉病人。显然的,她庭上供证事先经过采排。他不完全相信她当时负责监察病人工作。
验尸官也指黄明汉修改诊所临床记录,把最后一次检查死者生命迹象时间,从当天下午4时改为4时10分,出事时间则从4时20分改为4时15分,以证明自己密切监察死者的情况。
他认为从黄明汉最后一次检查死者生命迹象到死者出事,中间应该隔了一段长时间,而不是短短5分钟。
他认为,黄明汉是在走出手术房之前做最后一次检查。有可能当黄明汉走出手术房后,监察死者的仪器被关掉。
他指出,黄明汉在口供中指朱秀春当时在场协助手术进行,后来警方介入调查手术中使用的麻醉药,他便改口说朱秀春是监察医生,宁可承认自己违反进行手术时需要至少一名有注册护士以上资格的人从旁协助的条例,那是因为他没有选择余地,因为麻醉药可能是导致死者丧命的原因。
虽然黄明汉在庭上承认抵触条例,但黄明汉那么做反而令验尸官怀疑对方的可信度,让他怀疑死者到底有没有选择手术时麻醉,及黄明汉是否抵触另一项条例,即抽取超过1公升的脂肪。
针对手术中使用的麻醉药丙泊酚(propofol)剂量,验尸官认为应该很高,并非如两名医生所说的60毫升。他们那么说显然为了解释死者当时处于适度麻醉状态。
验尸官表示对两名医生有关麻醉药剂量及密切监察病人的证词有所保留,不能接受他们的说法。
相反的,他表示接受政府专家证人梅华强医生的意见,即手术使用的麻醉药剂量超过60毫升,因而导致死者进入深度麻醉状态,而两名医生当时并未察觉到。
验尸官说,根据两名医生的说法,他们当时是要让死者进入轻度到中度麻醉,若是这样,死者肠被刺破,应有反应。事实上,根据洪洁盈的供证,死者确曾轻微挣扎,而两名医生当时可能以为那是插入导管造成的。
他认为,死者被注入麻醉药剂量可能很高,导致死者进入深度麻醉状态,而两名医生当时并未察觉。
根据剖尸报告,王鸿治内脏有15道遭刺穿伤口,其中13道在肠里。
验尸官说,病人在进行抽脂手术时死亡事件罕见,手术医生所受的训练、技术及经 验极为重要。黄明汉做手术时遇到困难,可能错以为黄明汉过去曾接受超声波抽脂手术,下腹留下顽固纤维组织,因此用力插入手术导管,把肠刺破。黄明汉没有否 认,虽然他不是蓄意,但那是他疏忽造成的。
他指出,六名专家证人对死因的看法不太相同,但他接受政府专家证人麻醉与疼痛管理顾问梅华强医生的看法。
验尸官说,梅华强医生的意见客观,死者最有可能在深度麻醉状态中窒息身亡。单是肠被刺破,不太可能造成死亡。
他说,剖尸结果未发现大量出血的证据,而法医黄庆宝不排除死者气道阻塞而窒息身亡的可能性。黄庆宝供称若死者在20分钟内出事,有可能是窒息身亡。
王鸿治的家属已通过民事起诉,向Reves诊所和两名涉案医生索讨至少100万元赔偿。他的家人昨天出庭旁听。
民事诉讼案 定3月开审
代表王鸿治家属的柯文婷律师受访时透露,有关的民事诉讼案定3月开审,预计审讯一个月。
黄明汉的律师张福才说,在现阶段他们不便置评。(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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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The Straits Times
Doctors gave liposuction patient too much sedative: Coroner
Heavily sedated man eventually died from effects of asphyxia
Published on Jan 5, 2012
By Selina Lum
Liposuction patient Franklin Heng suffocated after doctors gave him too much sedative during the operation, a coroner found on Wednesday.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firm boss was meant to have been conscious during the procedure to remove fat from his back and abdomen.
But in fact, he was given such a big dose of propofol – the controversial sedative that killed singer Michael Jackson – that the effect was almost like a general anaesthetic.
He was so heavily sedated, he was unable to protest when Dr Jim Wong, 36, accidentally punctured his intestines 13 times.
When the divorced father of two responded to the pain by struggling and swinging his arms, the doctors failed to realise he was injured and simply sedated him further.
Unable to support his own airway, Mr Heng eventually died from the effects of asphyxia, said State Coroner Victor Yeo.
… Read the rest
The Sin Chew Daily reported that a Singaporean chinese businesswoman, paid RMB16000 (about SGD6600) to a beauty salon in Malaysia for rhinoplasty (temporary nose fillers), which left her with nasty infections and unfortunately, disfiguring her!
We would like to stress that it is EXTREMELY dangerous to have medical procedures performed by non medical professionals, as these beauticians are not equipped with the medical knowledge to detect potential problems. More importantly, the practise of proper hygiene in beauty salons may be inadequate.
Do not be penny wise and pound foolish!
*Click on title to read the article (with pics)*
来源:星洲日報
隆鼻不成反毀容 女商人不敢出門見人
日期:2011-11-10
(吉隆坡)新加坡女商人花1万6千令吉(MYR 16000, 约6600新元)到美容院作“整鼻”,孰料在进行注射隆鼻时出了状况,鼻子受到细菌感染,美容不成反令自己毁容!
复原前须每一天打针吃药
郭女士(48岁)的鼻子经历了发黑、红肿、流脓以及脱皮等痛苦过程,而且她在复原之前必须每一天打针吃药,以免鼻子再受到细菌感染。
她今天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鼻子变丑后让她不敢出门见人,虽然医生已建议她去寻找整形医生,但在鼻子未完全恢复前,不敢再去想美容的事情。
她披露,她是于今年8月26日前来吉隆坡谈生意时,到八打灵再也地区一间美容院签购一个美容配套,其中包括美白、瘦身以及注射隆鼻。
第二针头晕眩鼻变黑
“我只是希望能弄小自己的鼻翼,让鼻子变得更好看,于是在美容师安排下,先后在今年9月14日以及10月1日到美容院作玻尿酸隆鼻注射。”
她说,第一次去作隆鼻注射时一切顺利,孰料她再去做第二次时却出了状况,美容院的职员在她的鼻尖进行注射后,她感到头部晕眩,而且鼻子突然变黑。
事情发生后,郭女士以及美容院职员都变得不知所措,由于头部一直晕眩,于是她在朋友陪同下离开这间美容院,并于隔天返回新加坡。
她之后陆续出现更多的副作用如牙齿疼痛、呼吸困难以及鼻子剧痛,于是先后去找牙科以及诊疗所医生看诊,医生在确认她鼻子受到细菌感染后还要求她每天复诊以及减少出门,以免再受感染。
“美容院不愿负责” 女商人:仅表示安排医生检查
郭女士指出,她不了解为她进行隆鼻注射的男职员是否是一名合格医生或美容师,她当时因为这间美容院的设计以及规模庞大而信任他们的能力,孰料却出了这样的问题。
作为一名销售保健产品的女商人,她需要经常出去会见顾客以及厂商,可是就因为鼻子变丑,使得她羞于出门,如果非得要出门,也会戴上口罩。
她说,她在进行隆鼻注射的两个星期后,曾经去这间美容院理论,但对方不愿承担这个责任,只是表示会安排医生为她进行检查。
她补充,她上周六再一次去这间美容院,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将她在新加坡看诊所花费的2千余新元账单交了给对方,不过对方并没告诉她是否会向她作出赔偿。
张天赐:要求卫部查美容院资格
投诉部主任拿督张天赐指出,他会将郭女士这宗案例向卫生部反映,并将要求卫生部派员调查这间美容院是否有进行类似隆鼻注射的资格。
他再次呼吁广大爱美的女性民众,若要进行任何整形的手术或疗程,请务必寻找符合资格的医生,而不是去美容院,以免遭遇类似郭女士这种憾事。
他说,美容院内可能没有像医院一般进行全面消毒,因此如果作整形手术很可能会受到细菌感染。
“去年投诉部共接获8宗有关美容院的投诉,而今年迄今则已接获5宗投诉。”
他说,投诉部已安排法律顾问梁柏耀去跟进这起案件,并会协助郭女士报案以及向卫生部备案。
不敢告知家人真相 谎称跌倒受伤
郭女士申诉,由于隆鼻失败,鼻子变丑不敢出门后,她也不敢将真相告诉丈夫以及4名孩子,在家人询问时,她也只是骗说跌倒受伤。
她在记者会上说,她丈夫看到她的鼻子变成这样也不敢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她说,整容失败对她的影响不只是让她的鼻子变丑,由于鼻子受细菌感染,也影响了她的健康。
“由于鼻子的关系,我就算只是呼吸这样简单的举动也变得困难,结果由于呼吸不畅,不但无法好好睡眠,而且出现高血压症状。”
来源:联合早报
“商人抽脂死亡案” 证人专家证人:卫生部没有丙泊酚使用指导原则
日期:2011-11-09

侯启祥 报道
本地没有关于使用丙泊酚的指导原则,丙泊酚如果错误使用,可能产生问题。
政府专家证人梅华强医生昨天供称,目前,世界各国对是否该允许非麻醉师的医生利用静脉滴定丙泊酚(propofol)方式进行麻醉的看法不一,很多时候不是因为医药因素,而是经济等方面的考量。在新加坡,他们安造药物厂商推存,只允许麻醉医生或特护医生(intensivist)利用静脉滴定丙泊酚方式进行麻醉。
梅华强(58岁)时一名麻醉医生,自1992年执业,是疼痛诊疗中心执业医生。
他说,本的没有关于使用麻醉药丙泊酚的指导原则,医院有各自的指导原则,规定谁能使用丙泊酚。卫生部关于抽脂手术的指导原则并未提及丙泊酚的使用,或许在这方面可以改善。
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总裁裁王鸿治(44岁)2009年12月30日在Reves诊所接受超声波抽脂手术后死亡,由家庭医生黄明汉(35岁)操刀,诊所另一名病人医生朱秀春(48岁)监察病人,助理护士洪洁盈(23岁)则在手术房协助黄明汉。
黄明汉受卫生部认证,获得能力证书,能做抽脂手术。根据他的证词,他在手术中使用静脉滴定丙泊酚方式为王鸿治进行适度麻醉。
据知,丙泊酚是一种强力麻醉药,和疑导致美国流行音乐天王麦克杰逊死亡的麻醉药相同。
根据梅华强的专家报告,他认为使用丙泊酚并无不妥,但必须正确使用,且由受过训练的医生使用。
梅华强昨天供证时认为,虽然黄明汉原本计划让王鸿治适度麻醉,但王鸿志当时却可能处于深度麻醉状态。在未清醒情况下,他可能无法自动控制气道,导致气道阻塞和窒息,造成心搏停止。
在回答政府律师邱金龙提问时,他说,手术完成后的监察工作很重要,医生应紧密监察病人的状态。如果病人未清醒,必须要有一个人看着病人。黄明汉医生在手术完成后曾离开手术房上厕所,他应该叫朱秀春医生进来协助监察病人。
另外,梅华强在研讯中指黄明汉委任的美国籍专家证人希夫曼(80岁)不是麻醉监察方面专家,质疑他专家证人的资格。
梅华强供称,根据希夫曼的说法,他过去15年每年只做好几起适度麻醉的工作,并没有过给人那方面专家的印象。此外,希夫曼管理的麻醉科属于医院手术部门。事实上,麻醉科应该是独立部门,有自己的职员,为医院各部门提供麻醉服务。
在新加坡,医院麻醉科不附属于手术部门,麻醉医生作出决定时不会受手术医生影响。他很惊讶希夫曼任职医院的麻醉科附属于手术部门。
案件上月17日开始研讯,昨天是第15天,梅华强是最后一名证人,他以供证完毕。
在长达三个星期的研讯中,验尸庭共传召17名证人供证,包括黄明汉和朱秀春,及六名专家证人等。王鸿志的家属、黄明汉和朱秀春各自聘请律师代表。
政府律师及各方律师须最迟本月30日提呈书面结案陈词,并在最迟12月7日针对对方的陈词作出回复。验尸官杨启英将在考虑所有证据后,于明年1月4日裁定王鸿治的死因和死亡情况,但不会裁决刑事和民事责任。(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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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ofol can be best friend or worst enemy, says expert
By Selina Lum
THE coroner’s inquiry into the death of a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boss following liposuction came to a close yesterday, after three weeks of hearings.
The inquiry has been adjourned for the parties to make written submissions by Nov 30. They will then have one week to reply to each other’s submissions.
State Coroner Victor Yeo will record his findings on the cause of Mr Franklin Heng’s death on Jan 4 next year.
Mr Heng, 44, had gone to the Orchard Road clinic of Dr Jim Wong, 36, on Dec 30, 2009 for an operation to remove fat from his back and abdomen and transfer some of it into his chest. He was given pethidine as a painkiller and propofol – a drug at the centre of worldwide controversy over whether it should be used only by anaesthetists – as a sedative.
Dr Wong was assisted by a nurse and Dr Zhu Xiu Chun, 48, also known as Dr Myint Myint Kyi, whose role was to monitor Mr Heng’s vital sign readings.
The procedure ended after more than three hours. Although there are minor discrepancies over the exact… Read the rest
Pathologist stands by autopsy findings
He maintains patient died from punctures in gut inflicted in operation
Published on Nov 5, 2011
By Selina Lum
A FORENSIC pathologist yesterday stood by his view that a property management firm boss died as a result of multiple punctures in his gut from a liposuction procedure.
Dr Wee Keng Poh, 64, a senior consultant with the Health Sciences Authority (HSA), disagreed with the opinions of other experts who had raised other possible causes of death during the inquest into the death of Mr Franklin Heng, 44.
The autopsy was done by Dr Christina Low of the HSA, who found two puncture wounds in the stomach and 11 in the intestines. The report based on the autopsy, approved by Dr Wee, had identified the cause of death as multiple punctures inflicted during the liposuction.
Dr Wee said the piercing of Mr Heng’s gut by the hollow steel tube inserted during the operation would have caused Mr Heng to go into shock, resulting in death.
Elaborating on his findings yesterday, he said shock can make the blood pressure plunge, leading to heart failure.
Mr Heng had gone to the Orchard Road clinic of Dr Jim… Read the rest
来源:联合早报
政府专家证人坚称 肠多处遭刺破致死
日期:2011-11-06
侯启祥 报道
尽管外国专家证人质疑抽脂而亡的总裁王鸿治死因,但本地法医黄庆宝却坚持自己的看法,认为王鸿治是因为抽脂手术导致肠多处遭刺破而死亡。
总裁抽脂案昨天进入第14天研讯,政府委任的专家证人黄庆宝(64岁)供称,死者内脏有15道介于0.5公分到1公分遭刺穿伤口,其中13道在肠里,那是手术导管(cannula)插入造成。此外,死者腹腔有20毫升血液,不过这少许失血量不可能导致死者丧命。
除了这些发现,死者体内其他器官并未发现可致命的病,因此他认为死者是因为肠多处刺遭破而死亡。
死者王鸿治(44岁)是在2009年12月30日在Reves诊所接受超声波抽脂手术后死亡,由家庭医生黄明汉(35岁)操刀,诊所另一名医生朱秀春(48岁)监察病人,助理护士洪洁盈(23岁)则在手术房协助黄明汉。
黄明汉上星期公证时承认肠是他在手术时刺破的。他委任的三名外国专家证人:意大利及整形医生阿尔贝托(57岁)、英国籍的威尔士卡迪夫大学法医院高级讲师利德比特(54岁)以及美国籍整形医生希夫曼质疑王鸿治的死因。他们认为王鸿治的死因无法确定,提出王鸿治可能死于脂肪栓塞,或者呼吸道阻塞窒息而亡的说法。
黄庆宝说,虽然死者的一些器官的血管有脂肪进入,但那不足以致命。 他认为死者死于脂肪栓塞,甚至是造成死者死亡的其中一个因素。
不认为死者窒息而亡
至于死者是否窒息而亡,黄庆宝说,根据黄明汉医生证词,死者并未出现呼吸道阻塞症状,此外,死者当时的血氧属于正常水平。因此,他不认为死者窒息而亡,除非这些记录不确实。
此外,根据诊所临床记录,死者出事前5分钟生命迹象稳定,却在5分钟后突然出事,在那么短时间内窒息似乎不太可能。
政府律师邱金龙指原本的记录是黄明汉在事发当天下午4时检查死者生命迹象,而死者是在4时20分出事,但黄明汉后来把最后一次检查改为4时10分,死者在4时15分出事,问黄庆宝如果是20分钟的话,那死者是否可能窒息。
黄庆宝说,有这种可能性。但就算这样,通过验尸找不到窒息的证据。
代表朱秀春的明寿博士问黄庆宝,是否遇见过一些突然死亡,找不出死因的案件。
黄庆宝答说,他处理过这样的案件。
政府律师邱金龙问黄庆宝本案是不是其中一起无法找出死因的案件,他答说,不是。
他说,他曾碰到病人手术时内脏被刺破死亡的案件,抽脂时刺破肠还是第一次见过。此外,他没有碰到过像本案死者那样被刺破那么多伤口。
案件本月8日继续研讯。(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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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联合早报
专家证人:监察病人工作严重不足
日期:2011-11-04
侯启祥 报道
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总裁抽脂后死亡,专家证人梅华强医生认为,抽脂手术进行时和手术完成后监察病人工作严重不足。
案件昨天进入第13天研讯,梅华强供称,手术医生黄明汉和监察医生朱秀春能力相同,但朱医生却不负责麻醉工作,而只是监察病人,由黄明汉兼顾麻醉工作。此外,朱医生和诊所助理护士同时负责向黄医生汇报生命迹象。对他来说,这样的安排不太寻常。
他指出,手术医生不适宜做麻醉工作,应由监察医生负责麻醉工作,调整麻醉药剂量,应付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他说,医生每隔5分钟监察病人,那是各处采用的标准做法。根据研讯证据,黄医生和朱医生每隔15分钟监察死者脉搏跳动和血氧,半小时监察血压,那是不够的。这说明他们并未受过适当训练。
他指出,如果病人当时处于深度麻醉状态,可能每隔5分钟发生变化。就算手术结束,仍须继续监察病人,直到病人清醒及情况稳定。
他说,如果说那是根据本地的指导原则,有关诊所没有犯错,那便说明指导原则不完善,有待改善。
黄明汉医生之前曾供称,指导原则并未规定医生须每隔5分钟监察病人等。
梅华强是一名麻醉医生,自1992年执业,是疼痛诊疗中心执业医生。他是政府委任的专家证人,根据医药记录、医药报告及剖尸报告等,向验尸庭提供意见。
梅华强说,根据诊所记录计算出来的麻醉药丙泊酚(propofol)总剂量显然偏高,可能令死者进入深度麻醉。他是在黄医生在验尸庭供证后得知黄医生有麻醉药记录,总剂量为60毫升,那是适度麻醉剂量。
根据研讯证据,黄明汉事发后未立即向警方透露丙泊酚总剂量,声称在一个多星期后才得到资料,但他在去年1月9日、10月25及今年3月30日所作的三份口供书中却没提丙泊酚剂量。
梅华强说,此案最大问题是不清楚丙泊酚的总剂量,60毫升是适度麻醉剂量,但死者内脏被刺破,应该会有反应,但根据研讯证据,死者并没有作出正常反应。
但他指出,使用丙泊酚容易使人进入深度麻醉,即使黄医生计划让病人适度麻醉,但在手术进行时,死者可能进入深度麻醉。
死者王鸿治(44岁)是在2009年12月30日在Reves诊所接受超声波抽脂手术后死亡,由家庭医生黄明汉(35岁)操刀,诊所另一名医生朱秀春(48岁)监察病人,助理护士洪洁盈(23岁)则在手术房协助黄明汉。
黄明汉的专家证人希夫曼较早前供称,死者可能死于脂肪栓塞(fat embolism,脂肪进入血管而造成的栓塞症)。
证人:脂肪栓塞不可能导致丧命
不过,根据梅华强呈堂的专家报告,他认为脂肪栓塞不可能导致死者丧命。
他认为,在手术完成后35分钟,死者仍然昏迷不醒,可能因为麻醉药关系,出现败血病(sepsis)及低血容量症(hypovolaemia)。而在那种情况下,死者无法自行控制气道,导致气道阻塞和窒息,造成心搏停止。(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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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 Inquest hears of liposuction patient’s final hours
剖尸报告: 总裁抽脂 肠多处被刺破致死
助理护士: 手术完成后 病人没睁开眼睛和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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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联合早报
英国籍专家证人:总裁抽脂死因无法确定
日期:2011-11-01
侯启祥 报道
英国籍专家证人利德比特供称,身为法医,要找出一个死者的死因困难重重。如果在某种情况下无法确定死因,他通常会采取较广泛的描述方式,描述死者死的情况,而不是给予一个特定死因。
基本上,他质疑本地法医给予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总裁王鸿治(44岁)的死因。
根据剖尸报告,王鸿治是因抽脂手术导致肠多处刺破而死。他的内脏有15道遭刺穿伤口,其中13道在肠里。
利德比特(Stephen Leadbeatter,54岁)当法医已27年,现为英国威尔士卡迪夫大学法医学院高级讲师。
他是涉案医生黄明汉(44岁)的专家证人,根据死者王鸿治的剖尸报告、临床记录等文件,以及黄明汉和另一涉案医生朱秀春(48岁)的法庭资料,提供自己的专业意见。
利德比特供称,他看卫生科学局所拍的幻灯片,没看到腹膜炎(peritonitis)的证据,他以此推断死者的肠应该没完全被刺穿。
他解释,如果肠被彻底刺破,腹腔照理会有发炎迹象,但他没看到这样的证据。
询问指导原则
他指出,他缺乏剖尸时所有的相关资料,以及缺乏手术和死者心脏停止时所有的心电图监督资料。
“在我看来,死者是在使用麻醉药丙泊酚(propofol)的超声波抽脂术过后死亡,而手术过程至少是死因之一。”
不过,鉴于他没有详细资料,他无法确定手术过程中什么要素造成死者致命。
死者家属的律师柯文婷问他:“你没看到尸体,根据所得资料,你无法确定抽脂手术的哪个要素造成死者死亡?”
“是的,我不知病人怎么死的。”
另外,朱秀春医生的代表律师明寿博士昨早就卫生部有关在诊所抽脂的指导原则,问政府委任的专家证人姚国龙医生(47岁)。
姚国龙同意明寿的说法,即指导原则没注明监督的医生必须记录病人的生命迹象,只要有注册护士负责就行。但他指出,做纪录是医生例常公事,算是“刻在石头上”的做法。
明寿即刻驳斥,如果是“刻在石头上”,为何政府没将它列入指导原则?
姚国龙回说:“我不能代表政府回答。”
姚国龙是竹脚妇幼医院整形外科和美容医学外科主任兼高级顾问医生,也是新加坡整形医生协会会长。他认为朱秀春的监督不足,纪录也不完善。
他指自己在医院工作了大半辈子,在手术室度过了半生,做好纪录和密切监督都是所需的标准。
“原则不是很明确,你可用不同的方式去理解原则。但我认为医生的责任是,不论你以什么方式去理解,安全是最重要的考量。”
被问在诊所动手术的差别时,他反问,在医院或诊所动手术,应该有区别吗?两者为何需有差别?
“病人不论是在诊所或在医院动手术,都关乎生死,也就没所谓大或小的区别。”
王鸿治抽脂后死亡案昨天在验尸庭进入第10天研讯。王鸿治是于2009年12月30日在Reves诊所接受超声波抽脂手术后死亡,家庭医生黄明汉负责手术,监察医生是朱秀春。利德比特今天将继续供证。(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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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 Inquest hears of liposuction patient’s final ho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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